20153月获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以来,平度市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方面创新突破,组建了全省首家、全国县级市集中事项最多的行政审批局,实现了项目受益、群众满意和发展提速,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在青岛群众满意度电话民意调查中连续四次保持区市第一。

  一、围绕“放管服”优化效能,实现行政体制改革突破

  (一)由“物理式改良”聚合为“化学式改革”。把原先分散在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真正“切出来”,纳入一个部门,重新进行“化学融合”,研究出台行政审批权相关配套制度。将原来27个部门单位的72个审批科室整合为28个,审批人员由200余名缩减到88名。实施行政审批首席代表负责制,审批部门签订授权委托书,由部门内部分散审批转变到大厅窗口集中审批,审批时限压缩了77%,集中办结率达到100%

  (二)由“多头串联审批”优化为“一窗并联受理”。多轮梳理241项市级许可事项,清理与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140项,审核申请材料2280余条,取消无法律依据的条款200余条。设立综合受理窗口,群众办理两项以上的业务只需到一个窗口提交申请,实施“一口受理,内部流转、信息共享,限时办结”模式,解决群众办事“摸不清门、跑累了腿”的弊端,实现“一窗”办结相关业务。

  (三)由“办事要素多次审核”实现“审批事项一章审批”。以创新提效便民为导向,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审批平台统一受理,统一出证,利用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成数据共享,让信息代替群众“跑路”,实现审批事项全程网办。通过内部流转完成相关事项联审联办,统一盖行政审批局审批章,切实解决了审批盖章多、材料重复等突出问题,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二、强化审批标准化,推进服务提速增效

  (一)明确权利范围,优化审批环境。根据事项关联度,打破原职能部门窗口审批设置方式,将所有审批事项按照经济、建设、社会事务、涉农、文教卫五条主线,明确行政审批局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行为及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职责,将审批权限关进透明的制度笼子,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

  (二)确定服务标准,消除审批差异。坚持“审批即服务”观念,甘当服务百姓和企业的“店小二”。编制详尽的许可事项标准化操作规程,精简优化流程和环节,实现“一事一标准”,对内制定审批业务手册,建立审批流程、时限标准,消除审批行为的随意性、差异性,实现阳光审批。

  (三)完善监管体系,实现无缝监管。建立全天候监管监控体系、政府综合监管体系和社会综合监管体系三大监管体系,行政审批局内部设中心监督科,紧盯群众需求,加大巡查力度。政府综合监管方面,积极落实“双告知”制度,强化部门联合惩戒和核查监管信息。社会综合监管体系方面,引导市场主体自我监督,鼓励行业协会相互监督和社会组织共同监督。

  三、构建特色支撑平台,实现网上一键审批

  (一)对内建设一个网上统一受理平台。根据“一个窗口受理”工作模式,进一步整合受理环节,一套表填报,实现相关环节申请表前置综合受理,群众少跑腿,提高了审批效率。

  (二)对外建设一个移动终端网上综合平台。开发建设门户网站和微信版、手机版网上服务大厅,积极拓宽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方便企业随时随地办理业务。

  (三)同步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自然人、法人、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和审批业务信息库互联互通,避免二次录入数据,实现部门联动,互认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