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规定,近日,我市发布积分落户公告,正式启动2018年积分落户工作,积分落户申请网上报名时间自717日开始,731日截至。今年青岛市积分落户计划指标2000人,预计全部工作9月底前完成。

  根据《〈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积分落户申请人需具备四项基本条件:在本市市区内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上述市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其中,申请落户西海岸新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三个新区的,可增加30分。与往年的积分落户条件相比,今年的《细则》取消了学历限制,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和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期限由满3年改为满1年,进一步降低了积分落户门槛,人才服务软环境持续优化。